【獎助學金】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「校友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」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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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主旨:109學年度第2學期「臺中市立清水高中校友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」申請辦法
說明:
一、名額:九名(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各三名)
二、金額:每名新台幣壹萬元
三、申請條件:
(一)家境清寒標準:
1.經列入為低收入戶在案者。
2.父母均失業,或無怙恃,有親屬而無力教養者。
3.家長雖就業,但子女眾多且收入不足維持家庭最低生活者。
4.家庭遭受重大天然災害,持有證明之受災戶者。
5.近期家庭突遭意外變故,經濟陷入困境,子女無力就學者。
(二)學業操行成績標準(以上一學期為準)
1.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。
2.學期評語無負面評語,且功過相抵未達警告以上者。
四、校內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3月11日(星期四)止。
欲申請本獎學金者,請填具助學金申請表,於申請期限內將紙本(可為電腦打字後列印簽名紙本或手寫簽名紙本)送交教務處註冊組,並將電子檔寄至註冊組承辦人員信箱。電子信箱:
cshs231@ms.cshs.tc.edu.tw
鼓勵同學踴躍提出申請,申請表請由本校最新消息之附件自行下載,或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。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同學洽詢註冊組,我們會竭誠為同學服務。
教務處 註冊組 敬啟
2021年2月25日(四)
說明:
一、名額:九名(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各三名)
二、金額:每名新台幣壹萬元
三、申請條件:
(一)家境清寒標準:
1.經列入為低收入戶在案者。
2.父母均失業,或無怙恃,有親屬而無力教養者。
3.家長雖就業,但子女眾多且收入不足維持家庭最低生活者。
4.家庭遭受重大天然災害,持有證明之受災戶者。
5.近期家庭突遭意外變故,經濟陷入困境,子女無力就學者。
(二)學業操行成績標準(以上一學期為準)
1.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。
2.學期評語無負面評語,且功過相抵未達警告以上者。
四、校內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3月11日(星期四)止。
欲申請本獎學金者,請填具助學金申請表,於申請期限內將紙本(可為電腦打字後列印簽名紙本或手寫簽名紙本)送交教務處註冊組,並將電子檔寄至註冊組承辦人員信箱。電子信箱:
cshs231@ms.cshs.tc.edu.tw
鼓勵同學踴躍提出申請,申請表請由本校最新消息之附件自行下載,或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。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同學洽詢註冊組,我們會竭誠為同學服務。
教務處 註冊組 敬啟
2021年2月25日(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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