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【繁星推薦】公告修訂本校繁星推薦招生入學甄審實施辦法,並適用於109學年度應屆畢業高三學生。

公告分類 : 教務處
主旨:公告修訂本校「臺中市立清水高中推薦參加108學年度大學『繁星推薦』招生入學甄審實施辦法」第肆條「校內推薦比序原則」,並適用於109學年度應屆畢業高三學生。如附件,請查照。

說明:依據110年1月14日本校110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推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提案決議修訂,陳校長核定後實施。

公告事項:如旨揭及附件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