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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助學金】109學年度第2學期「財團法人快樂學習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」申請

公告分類 : 教務處
說明:

一、申請資格:

(一)未接受其他獎助學金者。

(二)不限制在校成績,以急用貧病、家庭經濟狀況不佳者優先發放。

二、依財團法人快樂學習教育基金會來函,本校得推薦符合資格學生申請獎助學金。

三、申請期限及方式:如有同學符合資格且欲申請本獎助學金,請於110年4月27日(星期二)前洽詢教務處註冊組。

四、相關申請資料,請參閱附加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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