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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學年度寒假班級返校打掃須知

公告分類 : 學務處
【109學年度寒假返校打掃須知】

請參照寒假行事曆,時間為4小時,若當日未能到,請依下列規定辦理:

1.事假-事前至衛生組領取假單填寫,於排定返校至少一週前繳回。

2.病假-當日08:00前由家長打電話至學務處或教官室請假,最慢開學一週內補完成請假手續。

3.請假皆需補足服務時數,以合併至其他班級返校時間方式辦理。

4.無故未到、未請假,依校規辦理。

備註:請假單如附件!請參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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